- 至官網下載街頭藝人申請表,填寫完畢後檢附相關證件、文件及照片。藝文團體須註明所屬團名,團體表演填寫乙份申請表。申請表一式一份(團體須檢附所有團員資料,並填一份申請表一起繳交)。
- 申請表一式一份(團體須檢附所有團員資料,每人各填一份申請表一起繳交)。
- 三個月內二吋照片2張。(浮貼於申請表)。
-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/護照及簽證影本(外籍人士)。
- 街頭藝人證影本。
- 外籍人士: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核發之街頭展演工作許可函(證)。
2. 繳交正本資料(2擇1)
- 郵寄至 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89號 夢時代行銷部 策展活動TEAM收,並註明”街頭藝人活動許可申請”。
- 親送至 夢時代1F顧客服務台,並註明街頭藝人活動許可申請 行銷部 策展活動TEAM收。
3. 候通知或審議。(會通知審議時間並請在指定時間至指定地點接受審議。)如通過審核,我們會傳一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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